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担着乡镇农业、农技、林业、水利、畜牧、农机、经管等所有与农业、农村、农民发展息息相关的业务。随着乡镇机构改革的理顺,根据当地农业服务需要,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的职能,对应县局都有不同程度的调整,突出了林业、农技、畜牧、水利等行业专业一一对应。一些站所工作人员直接由县局接管,机构、编制、人员、工资都由县局管理,人事、考勤方面接受乡镇和县局的双重管理。

  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对乡镇的要求是随着县区机构改革,共同推进。县区部门中职能出现变化的,乡镇对应的机构职能也要进行划转,时间期限同样是在2019年3月底前完成 。

  具体到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在职能大的变化,主要是原来县局中由水利部门承担的一些职能,直接划转到农业部门承担,林业部门的职能进行了加强,农机部门的职能进一步弱化,乡镇一级也会随之发生变化。

  变化最大的是,原来自收自支类的农业、农机、农技服务中心,以及水利灌区等,机构都会撤销,自收自支类编制也会随之注销。这些单位中的正式职工和退伍军人,有可能分流到其他事业单位,实行合同制管理的人员则会进行经济补偿后,自主择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