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腺癌全切后是否需要放疗,主要根据原发肿瘤大小与区域淋巴结状态决定。

  乳腺癌的治疗采用以手术治疗为主的综合治疗策略。其中手术与放疗属于局部治疗手段,主要目的是控制肿瘤的局部复发与区域淋巴结转移风险;化疗、内分泌治疗与靶向等药物治疗属于全身性治疗,主要目的是控制远处转移风险。

  对于乳腺癌乳房全切病人,术后需要辅助性放疗主要有两个指征,一是肿瘤原发灶较大,长径超过5cm,二是术后病理证实合并有同侧腋窝淋巴结的转移癌(大于等于4枚淋巴结转移属于放疗的绝对指征,1~3枚淋巴结转移者是否放疗视其他合并风险而定)。放疗区域包括患侧胸壁与同侧锁骨上区域。对于临床与影像提示或穿刺证实内乳淋巴结合并转移者,还需要内乳区淋巴结的放疗。

  对于发生远处转移的乳腺癌,使用放疗常见于两种情况,一是发生了骨骼的孤立性转移,尤其椎骨转移的情况;二是发生脑转移时化疗效果不佳,可视情况给予脑部放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