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是什么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8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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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是什么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8次会议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2年6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 ? ?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 ? ? ?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采购的范围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集中采购目录确定。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其集中采购目录由国务院确定并公布;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其集中采购目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确定并公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简称九届全国人大),任期从1998年3月至2003年3月,共召开五次会议。本届人大的任务被确定为是“初步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九届全国人大设有财经、民族、法律、内务、教育文化卫生科学、外事、华侨、环境与资源保护和农业与农村9个专门委员会。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共有委员155人,委员长李鹏。我国1982年刑法共进行了几次修改
1982刑法没有进行过修改。我国刑法于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80年1月1日起实行;该刑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1997年3月14日修订,修订后刑法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该刑法施行后已进行了5次修正:第一次为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第二次为2001年8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二)》;第三次为2001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三)》;第四次为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四)》;第五次为2005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五)》。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发展历史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简称“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954年9月 15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隆重开幕。到会代表1210人,这次会议的任务是:制定宪法,制定几个重要法律;听取审议政府工作报告;选举新的国家领导人。 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主持了开幕式,并致开幕词。他指出:“这次会议是标志着我国人民从1949年建国以来的新胜利和新发展的里程碑。” 刘少奇同志向大会作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报告对宪法草案的基本内容作了若干说明,对宪法草案的意义作了精辟的论述。大会经过认真讨论,一致通过了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就宣布了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以《共同纲领》代替《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过渡状态的结束。
周恩来作了《政府工作报告》,总结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年来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和外交等方面所取得的重大成就,指出了各项工作中还存在的缺点和问题,提出了今后社会主义建设方面的任务。会议经过讨论,一致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大会选举毛泽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朱德为副主席,选举刘少奇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
大会根据毛泽东主席的提名,任命周恩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 9月28日,大会胜利闭幕。 从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幕至今,己经先后召开了9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54年9月27日用无记名方式投票一致选举刘少奇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
1979年11月起草了什么法律
法律分析:195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力量起草民法典。1962年,民法典起草工作再次被提上议程,并于1964年完成了草案(试拟稿)。
1979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组织民法典起草工作,至1982年形成民法草案第四稿。2002年12月,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民法草案。2014年11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编纂民法典。2015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启动民法典编纂工作。2016年3月4日,民法典编纂工作已经启动。2017年3月15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2018年8月27日,为体现对合同的保护,二审稿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2019年6月25日决定将民法典草案提请。2020年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条 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2002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了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含义问题,解释如下: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指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执行内容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为依法执行支付令、生效的调解书、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等所作的裁定属于该条规定的裁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上述第四项行为的,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共犯追究刑事责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或者滥用职权,有上述第四项行为的,同时又构成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现予公告。好了今天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是什么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8次会议”的文章就分享到这里,大家如果觉得看的不够尽兴一定要持续关注小编,接下来会继续为大家带来更多精彩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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